“辞海”商标注册成功

时间:7/30/2013 12:00:00 AM 来源: 作者:

近日,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传来喜讯,上海辞书出版社商品商标——“辞海”申请注册成功。

《辞海》是目前中国唯一的大型综合性辞书的杰出代表,是国家辞书规划之重点项目。一版又一版《辞海》,是传承五千年中华文明的重要文脉,是涵养中华民族优秀素质的蓄水池,也是中华民族阔步前进的缩影和写照。为了让《辞海》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,我社数十年来希望《辞海》得到商标注册保护,打击仿冒和盗版行为,从而保护《辞海》的编者、出版者以及广大读者的利益。

我社于2010年3月启动“辞海”商标申请注册工作。这是我社第四次进行“辞海”的商标申请注册工作。前三次分别于1993年12月、1998年6月、2003年12月提出申请,但均被驳回。2010年5月12日,我社再一次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“辞海”商标。次年1月7日,商标局也再一次以“该商标用在‘辞书’等商品上,直接表示了本商品的内容等特点“为由,驳回了“辞海”作为商标注册的申请。我社认为可以通过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“辞海”因长期使用而得到的显著性,于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。在长达三个多月证据材料的收集过程中,我社得到了上海市新闻出版局、中国编辑学会、中国辞书学会等相关机构、机构负责人的大力支持。在长达700多页的补充证据材料中充分证明:(1)申请商标具有内在显著性,未直接表示商品的内容等特点:(2)申请商标不仅仅具有内在显著性,而且经过长期和大量使用,己经取得很强的显著性,以便消费者识别商品的来源:(3)申请商标“辞海”不是通用名词。因此,申请商标没有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。此外,申请商标也满足了商标法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,更是经过使用取得了极强的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产品来源,所以应该得到注册受到保护,要求撤销商标局对申请商标的驳同决定。

2013年1月14日,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“辞海”商标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的决定;2月20日起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;5月2l曰核准“辞海”商标在第16类“辞书”商品项目上的注册申请。7月初,我社终于收到了几届社领导班子和“辞海人”梦寐以求的第8287891号“辞海”商标注册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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